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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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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名律师事务所,原名东莞市金铭律师事务所,于 1997年由陆均力等三位合伙人发起设立。2001年更名为广东金名律师事务所。 本所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东莞市,以商业诉讼为传统业务,成功代理过数十宗重 大、疑难、具有相当影响力的案件,包括广州屈臣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代理经销纠纷案、东莞市凌高空调公司破产清算案、东莞市昱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涉商业贿赂案(该案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 2004年度十大案件之一)等, 并免费代理了东莞市首宗因医院手术操作不当感染艾滋病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等。本所近年来在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等领域非诉讼法律事务方面亦有较大进展。
广东金名律师事务所从执业律师的专业特点出发,实行专业化分工,分别在公司企业、房地产、金融、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劳资纠纷等领域设定专门的律师主办,其它人员辅助,从而保障专业律师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实践机会去学习并掌握本领域内的知识与技巧,以促进执业律师向“权威化”、“专家型”的方向发展。广东金名律师事务所还不断完善自身 的制度化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了统一立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律师工作日志制度、业务学习及培训制度,促进了律师所良性发展及团队素质的整体提高。几年来,广东金名律师事务所逐步在东莞地区的同行及客户中树立起规模化、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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