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委托 个案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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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常年法律顾问业务简介

 

一、广东金名律师事务所受聘请方的聘请,依法可委派律师担任聘请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的责任是为聘请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聘请方合法权益,具体工作范围:

(1) 网上为聘请方关于业务上、生活中的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2) 网上协助审查聘请方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 网上审查聘请方签订的各类合同;
(4) 根据聘请方授权,网上对外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
(5) 协助聘请方在网上发布公开声明维护聘请方合法权益;
(6) 代理参加诉讼、仲裁、非诉讼活动;
(7) 接受聘请方委托的其它事宜。

二、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伍佰元,属第一条工作范围第(1)(2)(3)(4)(5)项工作,聘请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其余二项则需另行付费。法律顾问费可采用现金、汇付等方式支付给广东金名律师事务所。

二、为了使法律顾问能确切、有效地执行职务为聘请方提供法律帮助;聘请方应向法律顾问真实、详尽的介绍有关案件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四、广东金名律师事务所成为聘请方的网上常年法律顾问后,聘请方将自动成为广东金名律师事务所网站的交费注册会员。可享受比一般注册会员更为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如认同上述简介全部内容,需聘请广东金名律师事务所为网上常年法律顾问,请点击网上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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